河南省畜牧局关于遴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视化监测项目试点的通知
--豫牧畜〔2019〕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畜牧(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遴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视化监测试点的通知(农牧便函〔2019〕292号)要求,今年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拟在我省遴选150家畜禽规模养殖场、1000辆粪污运输车,启动实施“农业农村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视化监测项目”试点,通过视频监控、GPS定位等可视化监测工艺采集相关数据信息,对粪污处理及粪污去向轨迹进行可视化监测研究,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设计提供支撑。请各地市结合实际,参照遴选指南(附件1),抓紧开展试点规模养殖场遴选及粪污运输车辆统计上报工作,并填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视化监测项目试点场统计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视化监测项目粪污运输车统计表》(附件2、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4月11日前报送省局畜牧处(电子稿发邮箱)。
联系人:常 杰 0371-65778876
刘太记 0371-65778914
邮 箱:hawa2018@163.com
附件:1.遴选指南
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视化监测项目试点场统计表
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视化监测项目粪污运输车统计表
2019年4月9日
附件1
遴 选 指 南
一、试点养殖场遴选要求:
(一)遴选场已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系统登记。
(二)遴选场重点集中在驻马店市、漯河市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市、县。其它市、县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均可申报。
(三)遴选场尽量选择已在粪污处理场所和粪污运输出入口安装摄像设备的养殖场,且摄像设备最好选择海康、大华、宇视、天地等主流监控厂家产品,配置IPSec VPN路由器1个,最少支持1个WAN口,2个以上LAN端口,支持(GB/T28181-2011)国家标准协议。
(四)如符合上述条件的养殖场数量不够,请选择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立项支持的养殖场,建设完善视频监控系统,相关经费由县级主管部门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中列支。有条件县区可选用智能监控摄像头。
二、粪污运输车遴选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内的粪污运输车必须填报。
(二)各市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中心用于粪污运输的机动车。
(三)粪污运输车车况良好,具备改造安装车辆终端记录仪的条件。
(四)粪污运输车辆接入平台工作及有关费用由中通服公众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粪污运输车未安装终端记录仪的,由项目建设方中通服公众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免费安装。
附件2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视化监测项目试点场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 县区 | 养殖场名称 | 养殖场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代码 | 详细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是否粪污处理场所和粪污运输出入口均已安装摄像设备 | 已安装摄像头数 | 是否需要新建视频监控系统 | 拟安装摄像头数 |
填写说明:
1.养殖场填报名称应与直联直报系统填报名保持一致。
2.养殖场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代码按照《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代码编码规则》填写。
3.养殖场详细地址按“**省**市**县(区)**乡(镇)**村”格式填写。
4.“是否需要新建视频监控系统”统计的是今年拟入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但尚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养殖场。
附件3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视化监测项目粪污运输车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 车辆所在地区 | 车辆品牌型号 | 车牌号 | 载重量(吨) | 车主姓名 | 联系方式 | 车辆归属单位名称 |
填写说明:车辆所在地区按“**省**市**县(区)”格式填写。